社論/重視海洋生態變遷敲醒的警鐘

  • 2017-03-10
 是否可曾想過,過去再平凡不過的烏賊,被中研院的海鮮指南歸類為過度捕撈需避免食用的類別;虱目魚是食物鏈中底層的生物,吃天然或植物性的餌,比起石斑更適合養殖;秋刀魚在市面上雖多見,但其實泰半是遠洋捕撈而得。這些顛覆我們以往的觀念正一步步向我們逼近,吹起保護海洋資源的號角。《天下雜誌》第616期除點出上述的危機外,更提出「慢魚(Slow Fish)運動」,期使全球的民眾在品嘗海鮮之虞,又能共同保護海洋生物及生態。
 爾來,馬祖海域的漁獲量不若以往,除了自然面向的氣候變遷帶來衝擊外,很大的因素在於人文面向對海洋資源的無情,招致自然的反撲。究實來說,不論是餐桌上的佳餚、娛樂的踏浪戲水、沙灘上的逐浪挖貝、藍眼淚追淚探秘、乃至交通工具的運駛,我們的觀光資源很大部分來自海洋的哺育,編織起馬祖旅遊藍圖。但殊為可惜的,除了大陸籍非法捕魚及觀光客的破壞外,我們自己也猶乏愛護保育的概念,各界均試圖從大海中分杯羹,但卻鮮少有聲音思考省思如何讓這藍色資源賡續不墜、永續發展。
 儘管許多人係進行合法的海上活動、魚撈、遊憩等,但「合法」並不等同於「合理」、也不完全等同於「正當」。各類所謂的合法行動,都是在法令規章的界定、或是人為的審查下成立;但法規是可以修訂、規則可以改、行政裁量可以有鬆緊的空間,一切都是人為可操控的,當公部門大量放行或缺乏有效管制時,海洋的資源不但無法增加,還持續在減少當中。當某日大海不再蔚藍、漁獲只剩垃圾竭澤而漁要進行究責時,會發現不論是觀光客、業者或是公部門,均是在合法的規範內行動,但個別的恣意行為加總起來卻成為生態上最大的殺手。
 所謂對海洋生態的破壞,並不侷限於毒魚、電魚、清倒垃圾至海中等,某些研究甚至指出,過度的在海灘上奔跑行走也會破壞些許海藻或浮游生物的活動,讓海底圈產生質變。雖然四鄉五島可常見淨灘的環保行動,但在整體的觀念和思維上若沒有具體的扭轉,依然只是治標不治本,僅為表面優化,無濟於事。真正要努力的,是思考如何在觀光商機與海洋生態間取得一平衡點,除灌輸鄉親們有效的保護思維外,更要具體轉化為行動的能力,讓海底世界能生生不息,找回以往「海洋是冰箱」的美譽。
 若永遠只淪為紙上談兵,未有正視的思考模式,那麼生態的苦果將很快屆至,誠如前總統蔣經國先生所勗勉:「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