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幼教發展 連江縣修正教保機構收費及獎勵辦法

  • 2025-07-07

 【記者江奉軒報導】為提升本縣教保服務品質與教育公平,連江縣政府近期同步完成《連江縣教保服務機構及其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與《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強化收費制度的合理性、公開性,同時表揚優良教保機構與從業人員,雙管齊下推動在地幼教發展。

 此次收費制度修正重點,明確規範公私立幼兒園收費項目、基準與申報程序。依據修正內容,教保機構僅能依公告項目及用途收費,並須於每學期公告於教育網站。公立幼兒園學期學費定為新台幣7,000元,點心費每月上限為1,000元,特定家庭子女則享有免繳優惠,由中央補助差額。

 另一方面,《獎勵辦法》修正後,規範獎勵適用對象、申請條件與程序。設立於連江縣之教保機構與教保服務人員,若於教學、行政、研究或政策執行等方面表現優良,即可申請獎勵。教保人員連續服務五年以上,且具備服務年資或研究成就者,亦符合申請資格。評選程序由專責委員會審議,並以公平公開原則執行。

 教育處表示,透過同步推動收費與獎勵制度修正,將有效提升縣內教保服務品質,並讓家長與教保人員都能在更友善透明的環境中成長與投入。未來也將持續監督各機構落實相關規定,為幼兒打造更完善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