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妥善處理營建廢棄物 維護馬祖好山好水

  • 2017-06-06
 地區近年來由於經濟成長與建設的高度發展,公共工程與民間建築工程每年產生大量之營建廢棄物,導致拆建廢料隨意傾倒之情形時有所聞,造成環境污染與破壞。營建工程的蓬勃發展,不論是民間建築或政府機關的公共工程,都可以說是進步發展的好現象。可是由於有不肖的業者或民眾,對於營建的廢棄物不依規定做妥善的棄置及處理,因而造成破壞環境的情形,也形成在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同時,卻無法提升高水準的生活環境。
 一般來說,不論是拆除工程或是新建工程,不論是工程基礎開挖、結構體施工、到工程完工等各個階段,都會產生廢棄物,如廢棄磚瓦土石、鋼筋等廢金屬、模板等廢木材料,在數量、體積、重量都非常龐大,處理上自然必較費力。也因此就有不肖的業者或民眾為圖一己之私、一己之便,而將必須妥善棄置的廢棄物恣意傾倒,污染環境的現象就日愈嚴重。
 一般民眾進行房屋修繕工程時,多貪圖一時之便,結果造成營建混合廢棄物遭濫倒,明顯影響環境衛生。民眾如果都能養成守法觀念,並勇於檢舉,相信棄置廢棄物的現象會大幅減少。同時,我們也呼籲主管機關稽查人員,經常於平日、假日、夜間各不同時間點,執行污染源稽查取締作業,以防杜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等違法行為,尤其針對特定地段或是偏遠山區,列為巡查監控重點地區,杜絕業者貪圖小利或方便的投機心態,一起努力維護馬祖的好山好水。
 政府對於任意棄置廢棄物的行為,在法令規定上都有明確的罰則。營建工程或房屋修繕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按規定於工地現場進行分類,將可回收之物質進行回收,剩餘之營建混合物始可載運至合法掩埋場進行掩埋。而經分類作業後,屬營建剩餘土石方部分應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種類部分,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或再利用,送往合法掩埋場處理。
 隨著都市化的高度發展與公共建設的推動,其產生的營建廢棄物持續增加,如何以資源再利用的理念,建立完善的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機制,已經是十分重要的課題。
 平心而論,處罰並非法令最主要的目的,而是希望全民都能養成守法的觀念,或至少接受「道德的勸說」,體認到不論對環境造成任何程度的不良影響,都不是應有的行為,更進而希望全民都能共同愛護我們生活的土地及環境,並盡一份維護的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