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路燈亮不亮有關係

  • 2017-08-16
 只要民眾有感的問題,政府就必須重視,因為那就是有感施政之所在。前新竹市長林政則曾經蟬聯三年的五顆星施政滿意度,林政則將新竹市民最關心的「道路不通」視為首要施政,四年來花了近100億,打通120多個巷道與道路,在新竹問幾位居民最滿意林政則的施政是什麼,幾乎每個都說「路通了。」
 路燈這件事說來很小,但在馬祖卻是相當有感的議題,每隔一陣子就會有鄉親提出討論,像是山隴廣場太暗、家後面的路燈太亮影響睡眠、路燈光害影響觀看藍眼淚、路燈阻礙景觀視線、賞櫻路線路燈密集煞風景、甚至LED路燈光線太白陰慘慘等,都有人提出討論,所以怎能說路燈不重要。
 近來網路上有民眾提出山隴廣場太暗,其實該區亮度確實不高,早期也有人反映,但後來因為7-11的進駐,24小時營業店家,為該區增添不少光亮。地區經常有民眾反映要裝設路燈,部分建議路段可能只有極少數人使用,而有部分路段是贊成與反對者皆有,地方政府裝設路燈應該有所依據,如路燈設置規範,而非人云亦云,畢竟一般人總從自己方便的角度出發,但公務部分卻要廣採眾議,並選擇最有利多數人的方式。
 嘉義市去年底召開記者會,為該市擴大換裝3萬盞LED路燈,此項作業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由經濟部補助經費,已完成一萬三千盞燈具的更換,剩下一萬七千盞燈具,則由嘉義市政府自行編列預算,於年底前陸續完工。
 進行更換後,相較過去至少提升三倍的亮度,此外,更可省下七成的用電量,預計每年將省下約兩千七百萬餘元的電費,累積十年可省下2.7億元,並減少每年約一萬多公噸的碳排放量,十年累計的總減碳量,相當於四百座嘉義公園的吸碳量。
 而值得一提的是嘉義市的做法,導入十年期LED照明服務規範,過去依循中央標準是至少需保固五年,但這次的LED燈公開標案時,便規定得標廠商至少要負擔十年的維護、保養、修繕、巡察等責任,自然災損也在維護範圍之內。此外,廠商也須建置路燈資訊管理系統(掃描QR-code),提供民眾線上報修。
 選擇一次性購買十年的照明服務,由於一盞一萬元的價格,遠高於一般一盞六至七千元約六至四成,曾遭受市議會質疑,是否有圖利廠商之嫌,但其實若搭配十年期的長期後續維持服務來推算,一盞燈真正的價格事實上還不到四千元,更不要說提供整個後期的維護報修工作,根據資料顯示,自去年底換裝完成後,共接獲一八四次故障通報,均在二十四小時內修復,大幅提升維修效率。
 路燈跟道路是民眾每天都會使用的公共設施,自然與鄉親感受息息相關,地方政府有義務找到最適切的方式,提供民眾最舒適的服務,如何兼顧照明、夜間觀賞、省電等面向,也許嘉義市的做法值得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