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為海漂垃圾尋找解決之道

  • 2017-09-06
 海漂垃圾處理是離島三縣市共同的夢魘,金門今年提出最新的概念,是繼其與大陸合作運水後,希望透過協商讓大陸承認金門、馬祖的海漂垃圾來自對岸,自己的垃圾理應自己燒,金門希望中央授權和大陸協商,把這些海漂垃圾運回大陸焚化,環保署則以「不合法」拒絕,然而除了給錢外,中央政府應更積極正視離島海漂垃圾處理的需求,並協助尋找解決之道,而非由各離島各顯本事。
 長期以來臺灣對海岸是漠視的,海岸管理法直至104年方公布,但內涵卻完全沒有提到或處理海漂垃圾部分,而近期內政部公告實施的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對垃圾的處理也僅止於廢棄物掩埋場位置檢討,對海漂垃圾處理未置一詞。
 實際上,海岸管理的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垃圾處理卻是環保署權責,而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又要求陸委會與環保署應持續與大陸協商解決大陸海漂垃圾問題。所有人都知道海漂垃圾來自大陸,前端沒有解決,事權又分散不同單位,海漂垃圾問題只會持續存在,倘大陸可以協助處理,何樂而不為,誰製造誰解決,此乃天經地義,不過環保署表示受廢清法和兩岸交流限制,無法將垃圾運至大陸處理。
 其實離島與大陸的合作關係,早有前例,如金門通水案例,在用水告鑿之際,從實際面來看,從對岸廈門引水原比自臺灣引水,買水之運輸成本可以更有效率;也因此金門提出海漂垃圾由大陸協助處理,不能說是沒有道理。
 金門縣政府建議把海漂垃圾視為漂流物,克服兩岸禁止垃圾進出口難題,近年陸籍輪船因故障、漂流擱淺金門海域時,由陸方拖回,是兩岸都同意的處理漂流物作法,金門認為可提供參考。即把海漂垃圾當成漂流物而非單純的垃圾,把大陸漂來的垃圾運回大陸處理,是理想的源頭解決之道。
 根據離島三個縣政府統計,每年從中國大陸漂來的垃圾高達一千八百噸,而本地垃圾尚需外運臺灣其他縣市代處理,不啻讓海漂垃圾處理雪上加霜。近年來馬祖隨著藍眼淚發燒,讓馬祖觀光日益擴展,但也出現藍眼淚被海漂垃圾毀壞的評語,因此解決海漂垃圾對馬祖來說絕對是迫在眉睫。
 海漂垃圾現在的處理方式包括淨灘、設置海上攔截網、海上打撈等,多屬於治標的方法,但國際間確實出現不少有創意的方式,像是荷蘭少年發明海流垃圾收集器、澳洲設計師Pete Ceglinski自行研發海洋垃圾桶、或是如韓國執行的補貼漁民計畫,以每立方米100美元的價格,回購漁民打撈到的垃圾,傳統靠人手及打撈船清理垃圾每噸成本約為18.7美元,而向漁民回購垃圾則節省了人工、船隊、機械和燃油成本,每噸成本只需6.5美元,省了65%。
 馬祖四面環海又以海岸生態為觀光亮點,解決海漂垃圾問題更較其它縣市優先,除了世界各國的各種解決方式都應該因地制宜學習外,金門所建議的運回大陸焚化也不失為一項可行性極高的處理方法,都值得馬祖積極採納學習,以追求最適合馬祖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