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農田水利會改制行政機關後,鄉鎮市是否由自治團體的公法人地位改為派出單位的區域組織,將首長由民選改為官派的方式治理,成為炙手可熱的政策辯論議題,儘管馬祖僅由四鄉五島組構而成,但攸關地方自治的發展,仍不得不去重視這項變遷所可能造成的影響。
鄉長比照區長改為官派後,首當面對的為是否找得到優質人選的問題。舉凡各直轄市或省轄市的「區」,區長任用資格為薦任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符合者人數本身就相當受限,馬祖地區因人口數相對偏少,在地文官能真正符合者亦不若台灣本島,是否能覓得兼具合適又能有效治理者,是相當值得慎思之處;誠如前些期間縣境曾有鄉公所薦任8職等秘書職缺因無法羅致適才,經函請銓敘部同意得以機要人員任用方解決此一困境。縱令從台灣「挖角」人才來馬任職,是否有辦法久任,或如同候鳥般蜻蜓點水,以完善政務推展,仍是必須納入研處的問題。
其次,治理效能的邊陲與核心將會日益明顯區隔,「大鄉小鄉」的鴻溝越來越深。現今四個鄉都是自治團體,除鄉長民選外,尚有鄉民代表及村長協助反映民瘼、鞭策縣政、督促政府機關為民興利;而組織變成派出機關後,各鄉不再有自主組織權及地方財政權,多數政策擬定都回歸縣府,權力往上集中,讓監督力量削弱,且馬祖地理位置分散之故,很容易讓縣治以外的鄉受到忽視,影響行政效率,降低民眾生活品質。馬祖當今的不斷進步,除了縣政府團隊的用心外,各鄉長的求好求變的使命也是滾動時代巨輪的推手,再加上各鄉民代表的奔走與協助,方能造就今日的盛況,不能忽視這基層自治的重要。
馬祖的觀光特色在於四鄉的差異化與多樣化,得以使遊客驚艷,集權後的治理難以有效不斷突破。財政為庶政之母,當前各鄉得以營造出自己的風格與賣點,在於擁有自主權和財政權,上級機關僅就適法性來監督,故能快速打造出理想中的模式與風格;但成為派出機關後,事事無決策能力,至多僅為提案權,且還需透過公文層層提案來陳報,往返兼曠日廢時,城市迅速的蛻變將成為往日情懷。此外,和軍方交涉往來、互惠協助是目前各鄉長們的重要治理方式,但缺乏自治權後,無法擅與外單位簽署或協議,縱令軍營有意贊助支援來快速發展,恐也緩不濟急。
地方自治制度的變革影響面相當廣,特別是馬祖地區在文化與地緣上的因素,衝擊又比國內各地來的巨大,我們要積極正視這問題,及早召開會以研商共識才是。
社論/地方自治變革影響馬祖深遠 有待審議思辨(1)
-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