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底,縣議會、鄉民代表會相繼召開定期大會審議明年度總預算。施政目標是預算的核心,是政府職能的體現,包括政府承諾的政策、應提供的各項公共服務。而財務計畫便是政府實現承諾、提供服務的重要工具,各項政策都必須付出一定的經費(業務費、人事費、建設費等),同時也就需要相應的財源;因此必須透過合理的成本效益分析、財務管理、會計審核等工具或方法,管考政府的財務收支運用、避免政府濫權,也確保政府職能得以永續。
地方政府可藉由將預決算資料、財務及會計資訊等,於地方政府網頁之公開,使人民能較易取得相關資料以了解地方政府財務狀況。並且於預算之編製、審議、執行、決算等階段,予以完整揭露,除了機關內部之監督流程外,藉由此種資訊透明度之提升,讓人民得以共同監督地方財政。地方財政紀律之良窳,主因在於是否有有效之監督機制,而真正有效之預算監督機制,應從事前、事中、事後均能達到完善監督。
而預算事涉人民福祉甚厚,國內許多地方財政問題層出不窮,如何避免地方財政持續惡化,甚至該如何重建地方財政,不但是立法機關的責任,也是納稅人必須關切的重點。地方除了倚靠中央統籌分配款或補助款外,也要本於地方財政自我負責之精神,正視地方財政,針對有缺失之處檢討改進,並藉由地方自身之監督機制,達到開源節流效果。
由於經濟低迷及時空環境因素之影響,中央部會對地方各項補助款項,已經沒有大幅成長的空間,因此而在經費運用上,必須有「成本」觀念,該用才用,能省必省,一分一毫,不能浪費。各機關提出之年度施政計畫,應依循輕重緩急,且需結合民意民需,將有限經費預算,用在適切的計畫項目之上。拚經濟一直是當務之急。地區幅員狹小,資源極其有限,粒粒皆辛苦,當思開源不易,地方議員、鄉民代表會於審議預算時應恪遵法定程序,且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等為考量。審議預算即是代表民意監督政府,避免經費浮濫,才不會負選民之付託。
政府預算隨著歷史之衍進、政治民主、經濟發展及社會之需求,在不同階段各有不同的目的與功能。不過歸納言之,主要目的在於落實民主政治監督之功能,即地方立法機關可透過預算的審議,對行政機關發揮監督的作用,以防止行政機關權力的擴張及避免政府支出的過度膨脹,加重人民的租稅負擔。同時,行政機關透過預算的編製,自然而然對政府的收入與支出作有系統地歸類與安排,因此預算亦扮演著政府財務規劃者的角色與功能。若政府把每一筆預算、每一筆納稅錢都花在該用的地方,爭議自然少很多,每個從事公務之人員,都要為民看緊荷包,並認真執行每一筆預算。
社論/善盡監督職責 為人民福祉把關
- 201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