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思考去商業化的觀光

  • 2018-02-02
 觀光的概念相當的廣泛,當代主流的思惟總認為人多就是錢潮,就是成功的完整方程式,但到底來看,卻未讓各地的觀光事業更加興盛,無疑的就是這些過去的熱門景點已經到了褪色的狀態,成也商業、敗也商業。
 當前許多觀光景點是透過歷史文物活化再利用而營運起來的,本來最初的用意是希望把既有公共空間藉由民間資源挹注不致使之空虛荒蕪,能讓該建物的生命延續下去。這般的立意相當良好,但經過委外招標程序後,因為租金高昂或成本甚高,願意來進駐的單位多半是將本求利的商號,舉凡飲食、餐廳、紀念品等店家,反倒鮮見單純藝術創作或公益單位進駐,肇致我們印象中的文創基地或老街都是吃吃喝喝的印象。
 讓業者販售商品而不致公有建物閒置、或活絡在地觀光並非不可,而是這樣的發展究竟對文化保存與發展上如何取得平衡,是相當大的課題。舉凡當前叫得出來名字的老街,第一印象多半是像夜市般,逢年過節時人潮擁擠的不像話,且主要都是去逛街湊熱鬧,真正去探訪懷舊者少之又少,一趟旅程下來的回憶除了好玩二字,到底習得了多少仍是未知數。因而很矛盾的是,若極力保持傳統樣的樸素,遊客造訪的興趣缺缺,為了活絡傳統文物,不得不引進商業經營,似乎是在光譜的兩端擺盪。
 馬祖慶幸的是多保持既有史蹟文物的天然,尚未過度商業化的操作。富麗的戰役遺跡就是上天留給我們最珍貴的禮物,我們在發展觀光時,盡量不要一直往如何創造商圈的思維發展,因為這樣子會容易造成為了吸引人潮而塑造出的「人工商圈」,即便遊客數再多,多半會是為了湊熱鬧而前往,讓要真正行銷的觀光風景成為配角。進一步來說,馬祖並非不能透過引進商業方式來宣傳推廣,而是在操作上必須保持原有景物的風味與原始,讓來訪遊客們對所走過的每一步、聞過的每一道氣味、看到的每一幅景物都深入腦海,才是真正成功的行銷。
 文化創意無庸置疑地是一門生意,但想仰賴成為金雞母招攬遊客卻也非想像中的單純簡單,並非導入商業手法這門特效藥炒熱氣氛就能有效達陣,成績來得快也去得快,如何在彼此之間取得一平衡點,讓觀光細水長流,是下一步該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