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宜居的馬祖 從安全的道路開始

  • 2018-07-30
 根據環資局統計,去年106年至今年4月,地區漏油案件共發生34件,在相關單位持續宣導與策進下,目前本縣道路漏油有逐漸趨緩情形,我們期望在相關單位持續努力下,未來能做到馬祖道路整年零油污,讓縣民與觀光客安心出門、安全上路。
 道路油污非常危險,而馬祖地形崎嶇,斜坡路段的危害更大,一不小心就可能衝出道路,後果不堪設想,地區34件漏油案件中,因道路斜坡造成者有25件,其中福澳嶺是油污熱點,共有8件。呼籲地區駕駛行駛斜坡路段一定要謹慎小心,也希望環資局、警察局能加強對於斜坡路段油污事件的防範與查察。
 在地區漏油案件中,共查獲污染行為人18件,其中並告發處分15件,但有16件油污案件找不到「兇手」。建議相關單位應該針對漏油易肇事路段,加裝監視器,讓油污危險製造者無所遁形,不要讓肇事者心存僥倖。
 根據環資局的資料,肇事車輛多以小貨車居多,並且肇事車主均不知道駕駛中的車輛正發生漏油。呼籲地區駕駛上路前一定要做好自主檢查,平時也應將車輛保養工作做好,將漏油意外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不要貪圖5分鐘,卻造成一輩子都不夠賠的意外。
 環資局有一個漏油案件策進作為值得肯定,那就是今年開始依據行政執行法等相關規定向污染行為人酌收代履行費用,以達警示作用。我們認為這樣還不夠,建議縣府可以幫受害者向肇事者求償,不讓受傷的縣民、遊客自認倒楣。例如本月高雄茄萣鬧區道路,發生道路漏油事件,10分鐘內就害2騎士打滑慘摔,高雄警方除了開罰,也請因該案而受傷的市民到警局報案,警方將代為求償。
 另外,本縣漏油案件大多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理,建議針對重大惡性的漏油案件,可用「刑法」公共危險罪或業務過失傷害罪來移送,以符社會正義與產生嚇阻效果。例如今年6月新北市大貨車油污案件,多位騎士閃避不及摔車受傷,就連要去現場處理車禍的女警也在現場跌倒,最後相關單位找到肇事者,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今年3月苗栗縣道路油污案件,雖然受傷騎士都願意與肇事司機者和解,警方也是仍依公共危險罪將肇事者移送法辦。而去年宜蘭道路油污案件,造成7人受傷,警方則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偵辦。
 滿目瘡痍的道路油痕,讓地區騎士與路人心驚膽跳,一條安全的回家路,是鄉親的權利,也是政府的責任,宜居的馬祖,從安全的道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