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強化執行績效 讓未來四年更有力

  • 2019-01-18
 隨著社經環境的拮据,政府財政資源日益稀少,為有效管控庶政與提升計畫執行效能,如何創造一個「做得更好但花費更少的政府」成為當今公共管理所追求的理想之一。
 揆諸「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點:「各機關應依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適時以成果或產出達成情形,辦理計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評核作業,以作為考核施政成效,及核列以後年度預算之參據。
 第40點:「為使各機關之各項施政計畫與預算落實執行,並具成效,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切實辦理施政、公共建設及預算執行績效評估作業。」、第48點:「鄉(鎮、市)預算之執行,準用本要點之規定。」在在指出不論是縣政府或鄉公所都應積極辦理施政績效考評以做為嗣後預算編列準據。
 俗話嘗言「錢要花在刀口上」即點出了績效考核的涵意。公部門之施政報告內容固為全體治理團隊的合作努力,但不應僅為流水帳式的記載,必須善加進行績效研謀,用更具體表達方式讓鄉親知曉我們的付出。報告是政府施政成果重要的呈現機會與表達平台,應有嚴格與系統化的將工作成果作績效評估,清楚的說明計畫辦理成效為何、有哪些利弊得失、可以再用何種方式改善與調整讓政策執行更加美善等,方有施政報告的意義與發揮功效;否則,僅有單純的帳列人數、次數、件數、或是預算執行數仍無法窺探政策推行成果的全貌。
 施政報告最大的用意除了予以民意機關向行政部門課責外,在資訊社會的當下更必須澈底落實透明治理的「資訊揭露」,將報告內容用最潛白與庶民化的文字公開於適當平台以供查閱理解,瞭然政府將每分納稅款做何運用,並接受社會大眾檢驗與挑戰。對於預算執行的良窳並非待年度決算審議結束後即晾置一旁,仍必須進行優劣損益的檢討反饋,將省思後的資訊併為次年度計畫研擬或預算籌編的重要參考,透過此般不斷的檢討改進才會鞭策公部門不斷進步。更重要的是,不應為了爭取更多財源或計畫補助而虛編預算,如此將肇致財政嚴重惡化,無法如期如質執行政策,重挫財政紀律。
 面對未來四年的挑戰,不斷蛻變的馬祖要讓各界看見我們的努力,就必須詳實清楚的告訴社會我們做了哪些努力付出,有何種效果成績,用成果表現躍為矚目的焦點,成為人人稱羨的高效能生活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