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重視小狗追人追車問題

  • 2019-05-06
 最近有民眾在本報「馬上處理」單元反映,行經環山路警察局旁時,遭到犬隻攻擊,在這位民眾反映小狗追咬問題後,隨即有多位鄉親也在主題下面留言表示自己曾在社區遭到小狗又追又叫,由此可見馬祖很多社區都有犬隻對路人、車輛暴衝追咬的問題,公部門應該重視此問題,減少鄉親抱怨與可能的社區衝突。
 如果家中有一隻常常暴衝的小狗,不但讓社區恐懼,也影響自己與社區的人際關係。由於馬祖人際互動密切,因此剛開始可能隱而不發,但是如果長期無法改善,就可能會造成彼此的誤會,甚至演變成惡言相向,這是大家所不願見到的事情。
 犬隻對移動中的物體追逐吠叫,這是狗的天性,但是如果狗主人對這種行為消極怠慢,不加教育訓練,或未以安全措施阻絕,小狗追人追車的問題是會對馬祖的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小狗對人追吠,會讓人感到十分恐懼驚嚇,如果甚至追上來咬一口,更是已經影響鄉親的健康安全。就算小狗不咬人,只是邊追邊叫,仍會嚴重危害道路安全,機車騎士有可能會因為突然的驚嚇,而失去平衡摔車,或是為了加速駛離,卻車速過快而發生車禍。
 犬隻追人追車,狗主人要負最大責任,提醒鄉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如果還因此造成他人受傷,則有過失傷害刑責之可能,並且「民法」第190條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家中犬隻在公共空間,地區狗主人應有責任適當保護公眾與小狗的安全。
 地區愛狗人士不少,與其說是飼主放任不管,倒不如說是不知如何處理,面對小狗追人追車的本性行為使出各種方法,卻仍束手無策。而面對小狗追人追車的問題,公部門如果只用處罰手段,是治標不是治本的作法,相關主管單位應對有這樣困擾的飼主進行協助與輔導,例如請相關領域的專家來馬授課,讓地區鄉親學習如何教育家中犬隻,以及相關簡易安全阻隔措施或配備,幫助有追人追車問題犬隻的鄉親解決問題。
 小狗是社區的一分子,小狗追人追車的問題,不但可能會造成飼主與左鄰右舍的嫌隙,更會影響旅遊安全,為地區觀光發展減分。這個問題雖然不好處理,但是狗主人與公部門都要想辦法共同去面對它、解決它,為鄉親提供一個安全安心的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