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認識新媒體 面對第五權

  • 2019-10-28
 西班牙記者拉莫內特提出「第五權」(Fifth Power)概念,三權是指孟德斯鳩「行政」、「立法」、「司法」之間的相互制衡,而「第四權」則是指監督政府部門的新聞媒體,而「第五權」則是指網路公民。
 馬祖實施戰地政務期間,由軍方主導的行政權獨大,「立法」、「司法」領域被壓抑,而在民國81年解除戰地政務以後,馬祖告別軍治,回歸民主與地方自治, 除了「立法」、「司法」功能開始正常運作,而原本受到管制的民間媒體也開始蓬勃發展,發揮「第四權」的影響力,監督政府施政,引領民意輿論。
 過去馬祖鄉親想要表達意見,需要獲得公營或私人媒體菁英的注意與青睞,其相關意見才有機會被刊登,但在自媒體環境下,這種話語權的壟斷已經被打破,馬祖已經進入「第五權」時代,縣民透過網際網路就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不再受限於傳統大眾媒介的框架,在馬祖我們看到,網路公民「第五權」不僅監督行政、立法、司法,甚至連媒體「第四權」也受到「第五權」的監督。
 面對「第五權」的新媒體時代,首先,公部門應不要害怕網路輿論,回顧過去戰地政務解除前後,馬祖媒體「第四權」興起,許多公務員對「第四權」調適不良,認為民間媒體是洪水猛獸,現在重新檢視那時候公務員面對媒體「第四權」的態度,有點反應過度、大驚小怪,正如同現在少部分公務員面對「第五權」的反應一樣。網路的提問、建議,能夠補充公部門的不足,讓馬祖的公共建設做得好,政府應該要認識「第五權」,學習與「第五權」共處。
 其次,公部門要有即時反應的能力,在網路時代,一個問題被提出、一張照片被張貼,如果具有新奇性,很快就會被轉載分享,因此公部門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即給予處理,不要讓問題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反應的時間快慢,也會影響民眾對於政府能力的評價,許多民眾在反映問題時,一開始對於政府並沒有強烈好惡,但是當他發現問題被忽視與拖延時,就開始對政府的能力產生負面評價,因此在「第五權」時代,政府應該注意處理問題的效率與效能,讓民眾看見政府對於民意重視的誠意,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五權」雖然有助於民主治理,但是也有某些的問題,例如匿名的網友在反應問題時,可能會侵害到他人的隱私權,或是引用分享錯誤的假新聞等等,這些公部門也應該要多注意,既要保護網路言論自由,也要保障其他縣民的數位隱私權,更要打擊惡意錯誤的假新聞,建構一個兼顧民主、自由、法治的優質「第五權」環境。
 在網路社群的時代,人人都有話語權,能用低成本的方式反應政府施政的缺失、發表公共政策的建議,「第五權」已經成為馬祖公共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應要改變思維,善用網路新媒體,透過「第五權」的共同參與,讓馬祖的公共治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