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響應臉部平權 增益島嶼包容

  • 2019-11-08
 縣長劉增應日前簽署承諾書,宣誓連江縣響應臉部平權,成為外島第一個響應的縣市,希望所有的鄉親、每張不同的臉,都可以得到同樣的尊重、關懷,讓生活在島嶼上的人民幸福感再大幅提升。
 許多人對於陌生人的印象評價往往從臉部的第一印象開始,從五官面容就給予先入為主的初步感受,進而產生後續的反應。舉凡臉龐清秀者易被認為彬彬有禮、溫文儒雅,橫眉豎眼者被歸類於不良分子、須保持距離,天庭飽滿者被指為具智慧函光,不苟言笑者被喻做呆板嚴肅、難以相處等。然而這般以貌取人的反射意識除易肇致對他人的錯誤認知外,更對於臉部有受傷或病灶者給予莫大衝擊,認為異於常人。
 造成顏面損傷的原因相當廣泛,有的為皮膚病變、血管瘤、口腔癌,亦有因燒燙傷、公安意外產生,乃至先天因素即存在等;儘管來源因素不一,但共同的是其顏損大多難以完全治癒、或傷害是永久性的。經陽光基金會調查發現,社會大眾對於顏損者持較偏向負面的刻板印象,諸如自卑、醜陋、孤僻、墮落,平均每8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特別是在就業謀職階段,因臉部的面貌而被認為能力欠佳致影響績效、或是易造成顧客負面感受、甚至是會傳染給他人。
 英國Changing Faces提倡臉部平權運動,並於2014年起在台灣推動每年5月17日為「臉部平權日」,認為每個人都是與眾不同的,每張臉也都是有其特色,個人的價值是由他對社會獨一無二的貢獻來決定,而不是因長相來評定。當面對顏損者時不要目光持續停留,易給對方產生不舒適感受;不要提起有關臉部傷損的敏感話題,造成彼此的尷尬;更不要任意給建議,如此不啻是告訴對方有異於常人的問題需診治,等於是在心頭上又插上一支箭;更要有平常心與愛心,拿下歧視的鏡框,用同理心與其互動。
 臉部平權是立基於對人性關懷與生存的保障,也是人權更進一步的象徵,除鼓勵鄉親能融入生活外,更須由公部門單位率先積極落實。像是規範各機關不得要求應徵者在履歷張貼照片;或是將這理念融入各級學校生命教育或課堂教學中,向下紮根平權教育;甚至是修改相關法令規範等等,都能讓整個環境更友善、更具包容性,也更能增加社會公平性,提振我們的榮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