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言道:「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透過選舉的民意表示,除可選賢與能,亦可供政府機關引以為借鏡,了解其施政那裡有偏差或背離庶民所趨,能及時改變政策方向,以求更貼近大眾所望。惟民調技術不論在怎麼精確與高明,都仍為一「假設性」的前提,不能直接推論為最終普查的結果;更何況,民調本身充滿許多限制,若不去深入了解其中罅隙,將無法從中抽離,以宏觀角度分析,易受牽引。
民調的選項多為二分法,迫使受訪者選邊站。為求量化統計上的方便,訪員的題目要對方回答的選項泰半為「好」、「不好」、「同意」、「不同意」、「是」、「不是」等非黑即白的答案,較無額外陳述意見的空間,無法使民意全貌真正表達出來。進一步而言,確認受訪者是否對議題有所了解,才有調查的意義。以選舉民調為例,究竟受訪的鄉親是否知曉候選人政見?各政黨主張為何?以及不同牛肉對未來的發展有何影響?諸如此類的問題,若受訪者處於資訊不對稱環境,一竅不通,僅應付式的單純的回答「好」或「不好」,調查出的結果不論為何,一點參考意義也沒有。
民調受訪者是誰與訪談時間,也大大影響結果。一般常指稱的民意調查媒介多為市內電話,然而,現在諸多年輕人多用手機在傳達訊息,對於室內電話使用頻率大幅降低;因此,市內電話的接聽者多為長期居家的中、老年輩,能抽樣訪談到的對象忽略了手機族群。此外,調查時間若是在白天,由於青、壯年人口外出工作,此時能在家中接聽市內電話者更僅剩長輩,受訪者代表性更加受限。
抽樣誤差的大小,對民調意向有很大的變數。原則上,民調樣本數越多,越能趨近於真實民意;然而,因無法全部普查,故採抽樣方式推論母體全部。但抽樣上必會產生誤差,此時應透過加權平均方式來平移或調整商數,使得抽查結果不致偏頗。此外,一份民調的可採性,應看其抽樣誤差率高低(一般多為±3~5%);倘偏差過高,可採率則大幅降低。
19世紀的英國首相Robert Peel就指出:「民意就像一個巨大混合物,包含了軟弱、偏見、錯覺、洞見與報紙評論。」在民主國家裡,所謂的「政治」,很大一部份的意涵係指「影響民意的鬥爭」;民意雖在民主國度中扮演很重要角色,但它的概念卻很模糊。職是,明天將進行本年度的大選,媒體百家爭鳴下的民調,我們可以當作投票判斷參考的依據,但不宜過度信賴與受其影響,應以自由心證看法,勇於做自己的主人,決定自己構想中的未來!
社論/用選票決定我們未來
- 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