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針對仁愛147段住宅案,議員林惠萍提出在第5屆議會對合宜住宅相關立法決議8萬元價錢,花很長時間及心力達成共識,落實青年買得起房子政策,若價格超過8萬元或在可能實務執行招標上有難度須報議會重新審議,價格等細節按照構想作調整,因第6屆未參與監督後續發展,到現今每坪12.8萬元示範住宅案,認為沒有詳細內容說明及相關手續完備屬違法,要求縣議會將本案上報上級機關內政部,由內政部函釋說明。
劉增應表示,相關資料送達速度須改進,現在沒有所謂合宜住宅,當初第5屆通過合宜住宅與現在示範住宅是完全不同案子,當初合宜住宅面積是18000多公尺,現今示範住宅8000多平方公尺,最早合宜案子因都市計畫變更未通過、私人土地等多重原因遭到內政部駁回,而且困難重重,重新啟動示範住宅案。
劉增應強調,示範住宅包含價格在內,都是在縣議會支持同意通過,住宅基金及貸款也經同意,且符合中央法規狀況下推動執行。
林惠萍認為,不必要限定住宅名稱,同時須依法行政,行政程序須完備及具體資料證明。劉增應說,當時與現況有很大落差,充滿太多變數,因此採可行及符合大眾期待及大多數利益,解決無住屋問題及杜絕違建,同時價錢一坪在12萬6千多至12萬9千多,並以優質、智慧建築興建。
林惠萍仍認為,當初立法機關決議的合宜住宅若在執行上有困難,縣府應提出覆議以及當初無法執行具體書面資料,現今要求本案交由內政部說明釋疑,報請內政部裁示或調解。最後議會法制室報告,程序部分依《地方制度法》,縣府對議會議決案當時認為窒礙難行部分敘明應於30日內送議會覆議,說明理由,必要時報請內政部,縣政府邀集相關解決之。
林惠萍質疑仁愛示範住宅程序 要求議會行文內政部函釋疑義
- 2019-06-11
議員林惠萍進行質詢。(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