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地區在戰地政務期間未核發給警察人
員的警勤加給,經連江縣警察人員提出訴願,並經縣長
劉立群、立委曹爾忠協助爭取後,近期將開始受理申請
,符合申領資格的員警儘速向警局人事室提出申請。
連江縣警察局表示,台灣地區警察人員自民國六十七
年七月起,即依照「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支領警察
勤務加給(警勤加給),而連江縣在戰地政務期間,當
時的戰地政務委員會以財政不足為由,不僅未依法予以
核發,連江縣警察人員更遲至七十九年七月一日起才開
始核發警勤加給。
對於長達十二年期間未核發警勤加給部分,連江縣警
察人員及眷屬從七十四年起便數度提出申請追補,但相
關單位始終未予回應。八十八年期間,二位退休警察人
員向福建省政府提出訴願,連江縣政府在答辯書中,對
於訴願內容部分不僅未表示反對意見,並認為依法確實
應予補發,惟所需費用則建議依戰地政務期間人事經費
由警政署直接核撥方式,仍然由警政署撥款核發。
在福建省政府做成應予追補的訴願決定後,連江縣長
劉立群及立法委員曹爾忠即積極向警政署及行政院主計
處等單位協調儘速核發經費。在幾經爭取後
地區戰地政務期間未核發給警勤加給符合資格員警近期提
- 200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