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戰地政務期間未核發給警勤加給符合資格員警近期提

  • 2001-05-23
【本報訊】馬祖地區在戰地政務期間未核發給警察人 員的警勤加給,經連江縣警察人員提出訴願,並經縣長 劉立群、立委曹爾忠協助爭取後,近期將開始受理申請 ,符合申領資格的員警儘速向警局人事室提出申請。 連江縣警察局表示,台灣地區警察人員自民國六十七 年七月起,即依照「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支領警察 勤務加給(警勤加給),而連江縣在戰地政務期間,當 時的戰地政務委員會以財政不足為由,不僅未依法予以 核發,連江縣警察人員更遲至七十九年七月一日起才開 始核發警勤加給。 對於長達十二年期間未核發警勤加給部分,連江縣警 察人員及眷屬從七十四年起便數度提出申請追補,但相 關單位始終未予回應。八十八年期間,二位退休警察人 員向福建省政府提出訴願,連江縣政府在答辯書中,對 於訴願內容部分不僅未表示反對意見,並認為依法確實 應予補發,惟所需費用則建議依戰地政務期間人事經費 由警政署直接核撥方式,仍然由警政署撥款核發。 在福建省政府做成應予追補的訴願決定後,連江縣長 劉立群及立法委員曹爾忠即積極向警政署及行政院主計 處等單位協調儘速核發經費。在幾經爭取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