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案由:請縣府積極規劃設計莒光鄉福正白馬
尊王廟周邊景觀,改善環境,以維觀瞻。
提案人:劉榮華 連署人:謝承春、陳書建。
說明:一、廟宇活動是鄉親大團圓聚會的日子,近年
來各廟宇環境陸續的改善,經過政府整建後,鄉親的信
仰得以慰藉,也增加了地區觀光地點。
二、規劃設計時,必須配合廟宇主體,聚落保存區,
必須以石材為主,照明燈以牆面崁燈、地面地燈做投射
,達成夜間照景景觀,不會造成光害。
議決:通過。
教育部門
--案由:北竿鄉已取得游泳池用地,請縣府編列相關
預算,興建游泳池。
提案人:謝承春 連署人:劉榮華、陳書建。
議決:通過。
--案由:東引、北竿、莒光地區現有之中正堂因年久
失修,破舊不堪,縣府應比照南竿介壽堂之修繕方式,
由地方編列部份修繕費,並配合中央預算進行修繕,以
推展地方藝文活動。
提案人:劉榮華、謝承春、劉家國 連署人:陳書建
。
議決:通過。
--案由:請積極於清水村內擇一地點興建簡易運動場
暨小型兒童遊樂場,以提昇運動風氣與促進親子關係。
連江縣議會第二屆第八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二)
- 200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