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事業單位申請統編攜帶相關文件至國稅局辦理

  • 2001-01-06
 【本報訊】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為方便扣繳
作業或帳務處理,非營利事業機關單位社團組織需要申
請編配統一編號,請攜帶相關文件向國稅局辦理即可。

 非營利事業機關單位社團組織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
記後,即可向國稅局馬祖服務處申請編配統一編號。申
請時請攜帶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影本、扣繳義務人身
份證影本及單位印章、負責人印章,可郵寄或親自到馬
祖服務處辦理,隨到隨辦,馬上OK。

 馬祖服務處表示,單位設立登記後,如已登記之事項
有變更、結束、註銷時,亦請於向主管機關辦妥變更登
記或註銷登記後,向國稅局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以使
稅籍資料保持正確。

 馬祖服務處同時表示,歡迎各單位來電洽詢,電話號
碼二五八六一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