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用限塑吸管7月1日上路

  • 2019-06-26
 【本報訊】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今年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性塑膠吸管。預計實施後,每年可減少約1億支塑膠吸管使用量。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表示,為減少一次用塑膠吸管之使用,環保署規定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類對象,內食餐飲將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以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的商品則不在管制範圍。違反者第一次勸導,第二次起處1200至6000元罰款。
 環保署說明,業者擔心消費者外帶卻改內用,提供吸管會因此受罰。環保署表示,這個狀況基本上不會歸究於業者,不會進行處分。不過,也鼓勵業者外帶也不要主動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也建議民眾飲料直接就口喝或自備可重複使用的吸管,能大大減少塑膠吸管使用量。
 塑膠垃圾大量流入海洋,使得大海成為塑膠濃湯,一幕幕海龜鼻中插入塑膠吸管、塑膠叉子的畫面,讓人震驚又心痛。環保署表示,減塑為國際趨勢,第四屆聯合國環境大會中,170個與會國誓言於2030年前大幅削減免洗塑膠製品;歐盟也將於西元2021年禁用已有適合替代品的一次用塑膠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