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竿計程車明年起跳錶收費

  • 2000-12-24
【本報訊】配合地方觀光事業的發展,同時避免消費 上的爭議,連江縣政府經邀集計程車業開會討論之後決 定,自民國九十年元旦開始,南、北竿兩地的計程車將 實施跳錶收費,縣警察局和監理所也將配合實施攔檢。 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計程車輛應裝設自動 計費器,並按規定收費。 地區計程車的收費方式,至今仍以自定區段固定價格 收費,因地區逐步開放之後,外來觀光客日漸增多,為 了使外來乘客搭乘付費,同時避免消費爭議,縣府日前 邀集相關單位和計程車業開會後決定,南、北竿自明年 元月一日開始實施跳錶收費。 跳錶收費元旦上路之後,連江縣警察局和監理所也將 配合攔檢,讓跳錶制度能夠落實。 地區的跳錶收費起跳為五公里內八十元,續程三百公 尺加五元,夜間加成時間為晚上八時至翌晨六時,春節 期間比照加成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