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民健康保險卡自明年元月一日起,一律
使用九十年新卡,中央健康保險局表示,保險對象持有
的八十九年健保卡,限使用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十年新卡請向投保單位申請換發。
健保局台北分局表示,九十年健保新卡將自明年元月
一日起使用,八十九年健保卡則限用至今年年底。健保
局說,九十年A卡各保險對象逕向投保單位申請換發,
九十年A卡用完換領B卡及以後各卡,可以向投保單位
或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至健保局各換卡據
點申請換發。
年滿六歲兒童,也就是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出生者,均應向投保單位領取健保A卡,原有兒童健康
手冊自行留存,不需繳回。
六歲以下持兒童健康手冊者,若手冊內已印有「限九
十年使用就醫紀錄欄」者,不需回投保單位加製lash;章戳,
即可使用;若手冊內未附「限九十年使用就醫紀錄欄」
者,請向投保單位領取「九十年就醫紀錄欄」,就醫紀
錄欄上投保單位需填妥兒童姓名、身分證號及投保單位
代號,並加製lash;投保單位章戳,浮貼於手冊內使用。
明年元旦起全面使用健保新卡
- 200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