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一顆炸藥落水的時候,就是漁業沉淪的開始 防杜炸

  • 2000-12-12
當第一顆炸藥落水的時候,就是漁業沉淪的開始 防杜炸

當第一顆炸藥落水的時候,就是漁業沉淪的開始 防杜炸

【本報記者林長青特稿】久未聽聞的大陸漁船炸魚事
件,日前又在東引海域蠢動,在海巡隊和東引指揮部聯
手配合下,炸魚漁船順利就逮。探究整個事件,相關單
位之間相互配合是查緝成叫lash;的主要關鍵。放眼未來,馬
祖地區海域遼闊,炸魚事件是否就此銷聲匿跡有待觀察
,但防範故技重演最好的辦法,還是在於相關單位之間
的配合以及強烈的決心。
大陸漁船炸魚事件自兩三年前在地區沿岸食髓知味以
後,大海就永無寧日,當初軍方因為政治上的諸多考量
,在處理炸魚事件上顯的綁手綁腳,雖偶爾捉到炸魚漁
船也是嘔心瀝血之作,稍後進駐的保七水上警察,又限
於警艇的裝備和速度,對於大陸漁船的炸魚行徑,雖然
有遏阻的作用,但距真正實質上的效果仍有一段很長的
距離。
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大陸船舶
未經連lash;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
行驅離或扣留其船、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之防衛
處置。按照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條之說明,主管機關
係指執行海防、水上警察或緝私任務之機關以及金門、
馬祖、東引、烏坵、東沙、南沙等外島之當地最高軍事
機關。因此,執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