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上下班緩衝期取消 省府主席顏忠誠重申嚴格遵守

  • 2002-03-30
【本報訊】為加強為民服務,福建省政府主席顏忠誠 日前在主管會報中重申要求公務人員應嚴遵「行政院及 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按時上下班及維 護辦公室秩序,並要求各單位主管,詳實辦理所屬員工 平時考核紀錄。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 要點」,其中自今年元月一日起,取消公務人員上下班 各有十分鐘緩衝時間,為免新修正規定,造成同仁適應 上的困擾,特准有三個月的調適期。 由於三個月的緩衝期已於四月一日截止,省府主席顏 忠誠特於三月份的主管會報中呼籲,並重申規定公務人 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公務人員於辦公 時間後到達為遲到,下班時間前離開者為早退;遲到、 早退如未辦理請假手續者,即應視為曠職。 顏忠誠希望金馬兩縣公務人員確實依規定遵守,省府 也將不定期派員赴各單位實施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