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公務員休假補助費將憑國民旅遊卡核發 人事

  • 2002-01-16
 【本報訊】針對媒體報導,九十一年起,公務人員休 假補助費將憑國民旅遊卡來核發,連江縣政府轉行政院 人事行政局重申表示,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之核發方式 仍依現行規定辦理,國民旅遊卡尚無定案。  人事行政局針對外傳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將於一月十 七日起改發「國民旅遊卡」一事,鄭重表示並無此事, 同時重申「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有關休假補助費之核發方式,目前並無任何調整擬議 。有關近日休假補助費將於本月十七日改發「國民旅遊 卡」等消息,人事行政局表示,該消息係屬謠傳,公務 人員休假補助費之發放,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至於有關「國民旅遊卡」之發行,現由行政院經濟建 設委員會研議規劃中,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是否配合改 發「國民旅遊卡」,尚無定案。  人事行政局局長朱武獻表示,為落實公務人員休假制 度,並配合「國內旅遊發展方案」,鼓勵公務人員於離 峰時間從事國內休假,以刺激國內消費,提振經濟景氣 ,行政院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核定修正「行政院 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並自民國九十 年六月一日起實施。  其中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