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林長青特稿】久未傳聞的大陸漁船炸魚事  
件,前天又在東莒海域舊戲重演,只是手法翻新。據瞭  
解,大陸漁船這次採取的是「你炸我撿」的策略,企圖  
來規避法律的責任,由於司法是防杜炸魚的最後一道防  
線。因此,社會也企盼法界,力守這最後一道防線,嚴  
懲從事炸魚的不法份子,維護海洋資源,同時保護海域  
的安寧。  
  
  什麼是「你炸我撿」的策略呢?簡單的說,就是有人  
去炸,另外有人去撿,也就是炸魚和撿魚分開來處理。  
在探討大陸漁船這項炸魚策略之前,又要回顧大陸漁船  
在地區海域肆虐的一頁滄桑史。  
  
  戰地政務終止之後不久,大約七、八年前,因為海域  
空虛,大陸漁船如入無人之境,炸遍了地區各島的每一  
寸海岸,海洋資源破壞殆盡,及至保七和海巡隊陸續進  
駐,有了動力也有了火力,這時的大陸漁船在速度上也  
向上提升,開始出現高速的船艇,與海巡隊的巡防艇周  
旋相抗衡。  
  
  但是,一艘高速的船艇,又要考慮在岸邊炸魚的安全  
,又要兼顧速度防範被捉,還要設法撈魚,因此,通常  
的炸魚漁船船體不會太大,在幾次的被逮經驗之後,大  
陸從事炸魚的非法份子,才想出了這套「你炸我撿」
    
        
    「你炸我撿」避責 炸魚手法翻新
- 2002-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