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炸我撿」避責 炸魚手法翻新

  • 2002-01-14
【本報記者林長青特稿】久未傳聞的大陸漁船炸魚事 件,前天又在東莒海域舊戲重演,只是手法翻新。據瞭 解,大陸漁船這次採取的是「你炸我撿」的策略,企圖 來規避法律的責任,由於司法是防杜炸魚的最後一道防 線。因此,社會也企盼法界,力守這最後一道防線,嚴 懲從事炸魚的不法份子,維護海洋資源,同時保護海域 的安寧。 什麼是「你炸我撿」的策略呢?簡單的說,就是有人 去炸,另外有人去撿,也就是炸魚和撿魚分開來處理。 在探討大陸漁船這項炸魚策略之前,又要回顧大陸漁船 在地區海域肆虐的一頁滄桑史。 戰地政務終止之後不久,大約七、八年前,因為海域 空虛,大陸漁船如入無人之境,炸遍了地區各島的每一 寸海岸,海洋資源破壞殆盡,及至保七和海巡隊陸續進 駐,有了動力也有了火力,這時的大陸漁船在速度上也 向上提升,開始出現高速的船艇,與海巡隊的巡防艇周 旋相抗衡。 但是,一艘高速的船艇,又要考慮在岸邊炸魚的安全 ,又要兼顧速度防範被捉,還要設法撈魚,因此,通常 的炸魚漁船船體不會太大,在幾次的被逮經驗之後,大 陸從事炸魚的非法份子,才想出了這套「你炸我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