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炸我撿」避責 炸魚手法翻新

  • 2002-01-14
【本報記者林長青特稿】久未傳聞的大陸漁船炸魚事
件,前天又在東莒海域舊戲重演,只是手法翻新。據瞭
解,大陸漁船這次採取的是「你炸我撿」的策略,企圖
來規避法律的責任,由於司法是防杜炸魚的最後一道防
線。因此,社會也企盼法界,力守這最後一道防線,嚴
懲從事炸魚的不法份子,維護海洋資源,同時保護海域
的安寧。

什麼是「你炸我撿」的策略呢?簡單的說,就是有人
去炸,另外有人去撿,也就是炸魚和撿魚分開來處理。
在探討大陸漁船這項炸魚策略之前,又要回顧大陸漁船
在地區海域肆虐的一頁滄桑史。

戰地政務終止之後不久,大約七、八年前,因為海域
空虛,大陸漁船如入無人之境,炸遍了地區各島的每一
寸海岸,海洋資源破壞殆盡,及至保七和海巡隊陸續進
駐,有了動力也有了火力,這時的大陸漁船在速度上也
向上提升,開始出現高速的船艇,與海巡隊的巡防艇周
旋相抗衡。

但是,一艘高速的船艇,又要考慮在岸邊炸魚的安全
,又要兼顧速度防範被捉,還要設法撈魚,因此,通常
的炸魚漁船船體不會太大,在幾次的被逮經驗之後,大
陸從事炸魚的非法份子,才想出了這套「你炸我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