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聯合第十海巡隊和查緝隊於
本月二十日下午,在北竿鄉大坵查獲鐘家寶、鐘興強以
及林峰等三人在碼頭非法打工,經初步偵訊之後,依違
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移送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連江檢
察官辦公室偵辦。
縣警察局等三個單位,於二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搭
乘海巡隊的巡防艇至大坵,查獲大陸偷渡客鐘家寶、鐘
興強以及林峰等三人,在大坵碼頭非法工作。
經初步偵訊得知,鐘家寶等三人於九十一年一月十一
日自大陸福建平潭搭乘大陸漁船至大坵工作,林峰每天
工資新台幣二千元,鐘家寶和鐘興強兩人每日工資一千
元,自一月十二日開始工作至今,期間因天候不佳而休
息兩天。
大陸偷渡客鐘家寶、鐘興強以及林峰等三人非法工作
,經初步偵訊之後,第十海巡隊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
例和就業服務法,移送連江檢察官辦公室偵辦。
北竿大坵查獲偷渡客非法打工
- 20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