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免費提供扣繳單位套裝軟體

  • 2001-12-23
【本報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各類所得 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採用媒體(含網路)方式申報之 扣繳單位,請配合使用該局免費提供之套裝軟體,或於 辦理申報前利用該套裝軟體先自行審核,以避免因自行 開發程式不符規定,發生申報之媒體檔案資料異常,造 成退查或事後需改採人工申報情事。 北區國稅局提醒大家,使用媒體方式申報各類所得資 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媒體檔案名稱應設為: (一)媒體代號為「○○○○」(均為阿拉伯數字) 時,檔名應為: 申報單位統一編號(八位)+「•」+民國年度(三 位)。 (二)媒體代號為「○○○○」(均為阿拉伯數字) 時,檔名應為: 媒體代號(四位)+年度+(二位)+「•TXT」 。 二、檔案內所得人姓名或地址空白、地址欄項之數字 應以全型字元建檔、租賃房屋稅籍欄項,應依規定格式 登打。 三、執行業務所得應於業別代號欄建入業別代號。 四、同一申報單位多部門或總、分公司關係企業應彙 總一次申報。 五、申報檔案內部資料錯誤,辦理更正手續時,應移 送完整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