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攜帶本地產蔬果赴台 須至馬祖檢疫站機場辦事處辦

  • 2001-01-01
【本報訊】即日起,民眾攜帶本地產的蔬果及農畜產 品搭飛機時,必須向防疫局馬祖檢疫站北竿機場辦事處 辦理申請,未完成申請手續者及檢查合格者,不得運出 。 為配合元旦起實施小三通,農委會防疫局馬祖檢疫站 在北竿機場設立辦事處,即起正式運作,馬祖檢疫站表 示,依據「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 三十條規定,返台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者,應於運 出馬祖前,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動植物防疫機關申請 檢查,未經檢查合格者,不得運出。 目前政府尚未開放大陸輸入金馬地區的生鮮農漁產品 由旅客攜帶至台灣地區,以往旅客攜帶馬祖本地產的農 畜漁產品赴台,並未受到限制,但配合馬祖與大陸地區 通航實施,為防止安全上的問題,即日起,旅客搭飛機 時,若有攜帶馬祖本地產的農、畜產品出境,在出關前 必須向馬祖檢疫站北竿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並填寫聲 明書後即可出境。馬檢站北竿辦事處表示,航空公司開 放旅客行李托運時,在托運處會有檢疫人員現場提供申 請服務,手續很簡單,非托運時間若有旅客要申請,也 可至航空站對面的辦事處內辦理,申請合格者發給證明 書,憑證在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