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同意免收金馬開放港口商港建設費

  • 2001-01-04
 【本報訊】為降低進口貨物稅費負擔,在財政部基隆
關稅局馬祖辦事處主動積極爭取建議後,交通部日前同
意對金馬地區開放的港口免收商港建設費,此舉也顯示
政府照顧離島地區人民的用心。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說,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及第十八
條關於輸入馬祖地區進口貨物除依規定有部份貨物可免
徵進口關稅外,其餘不論課徵關稅貨物或免課徵關稅之
進口貨物均應由海關代徵商港建設費及貿易推廣費等。

基隆關稅局馬祖辦事處為考慮減輕馬祖地區進口貨物
之稅費負擔,經建議關稅總局函轉交通部免收商港建設
費,已獲交通部同意對金馬地區開放之港口免收商港建
設費。

這一項措施降低地區將來之進口貨物的稅費負擔,也
顯示政府照顧離島地區人民之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