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離島建設委員會 獲張博雅正面回應

  • 2001-03-25
【本報訊】地區立法委員曹爾忠日前在立院審查「離 島建設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中,要求內政部針對離 島應該比照原住民委員會,在行政院下設離島建設委員 會,張博雅部長在答詢時認為,這是可行的方案。 立委曹爾忠在審查會中說,離島建設條例自去年四月 五日公佈之後,有些部份尚未落實,現在又進行修正, 的確會給人急促的感覺。我們之所以提出修正意見,是 因為我們在這一段實施過程中,發現有太多悖離離島建 設條例的地方。以免關稅這部份來說,我們在審查過程 中堅持至少要有三百零九項貨物免徵關稅,在全國工總 反對之後,減為一百六十四項,至於在負面表列部份也 只開放到百分之十二點五以下,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立委曹爾忠在審查會中同時說,按照離島建設條例的 規定,由中央編列預算來補助離島建設,不足的時候, 才依照離島建設條例所設置的基金支應,而該基金是以 十年為準,編列三百億元,每年應編三十億元。結果今 年編列的三十一億元預算中,用掉了二十九億多,連本 金都用掉了,可見離島基金的編列有重大瑕疵,甚至於 可以說是違法編列。 立委曹爾忠強調,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