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大墩美展即起受理收件 藝術創作者莫向隅

  • 2001-05-04
【本報訊】台中市第六屆大墩美展即日起至十二日受
理收件,參賽類別有水墨、書法、油畫、水彩、攝影、
雕塑、篆刻、工藝等,參賽者請在十二日以前將作品拍
攝為照片,以掛號方式寄至台中市文化局即可。

為彰顯大墩文化特質,提升藝術創作水準,台中市文
化局舉辦第六屆大墩美展,收件日期即日起至十二日為
止,參賽簡章如后:

-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從事藝術創作者。

(一)徵件作品須為創作。

(二)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送審壹類,每類壹件
為限。

(三)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
其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展覽。

1、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國內參加各種全國性徵件美展或比賽中發表
展覽過之作品(含連作中部份作品)。

-參賽類別及規格:

(一)平面作品:

1、水墨:連框裝裱或卷軸,限長邊二百公分,短邊
一百五十公分以下。

2、書法:連框裝裱或卷軸,限長邊二百公分、寬邊
一百公分以下,限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不得分割。

3、油畫、膠彩:三十號以上,八十號以下,裝框後
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