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大墩美展即起受理收件 藝術創作者莫向隅

  • 2001-05-04
【本報訊】台中市第六屆大墩美展即日起至十二日受 理收件,參賽類別有水墨、書法、油畫、水彩、攝影、 雕塑、篆刻、工藝等,參賽者請在十二日以前將作品拍 攝為照片,以掛號方式寄至台中市文化局即可。 為彰顯大墩文化特質,提升藝術創作水準,台中市文 化局舉辦第六屆大墩美展,收件日期即日起至十二日為 止,參賽簡章如后: -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從事藝術創作者。 (一)徵件作品須為創作。 (二)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送審壹類,每類壹件 為限。 (三)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 其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展覽。 1、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國內參加各種全國性徵件美展或比賽中發表 展覽過之作品(含連作中部份作品)。 -參賽類別及規格: (一)平面作品: 1、水墨:連框裝裱或卷軸,限長邊二百公分,短邊 一百五十公分以下。 2、書法:連框裝裱或卷軸,限長邊二百公分、寬邊 一百公分以下,限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不得分割。 3、油畫、膠彩:三十號以上,八十號以下,裝框後 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