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赴台出差 三種方式給假 縣府授權各機關 單位

  • 2001-04-24
【本報訊】為配合各單位業務需要及實際需求,連江
縣政府對於赴台公差人員路程假即日起作彈性調整,其
中前往北部公差者,路程假仍維持一天,並有三種方式
給假,由各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自行決定擇一運用。

縣府為配合各單位業務需要,對於赴台公差人員路程
假作彈性調整,授權各機關(學校)自行決定。人事室
表示,前往北部地區公差人員,路程假仍維持一天,並
就下列三種方式分別授權機關(學校)首長及縣府一級
單位主管自行決定(運用);公差前一天赴台,差畢當
日搭機或搭船返馬;公差前一天下午赴台,差畢次日上
午返馬;公差當日赴台,差畢次日搭機或搭船返馬。

至於前往中部、南部、東部及離島地區公差者,路程
假仍維持原規定(前後各給一天)。對於公差人員差畢
次日或第三日繼續留台公差,以及赴台受訓、講(研)
人員在二天以上均作明確補充說明。東引及莒光地區員
工公差路程假部分,除依規定外,並配合交通按實際需
要路程給假。

其它相關修正規定如后:

一、凡公差人員,若提前赴台或延後返馬,應在公差
前辦妥休假手續;若差假無法於限期返馬銷假上班,除
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