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馬離島建設條例之增修條文業於本月六
日正式公布,福建省政府主席顏忠誠至表重視,昨天特
別指示所屬透過媒體,向金馬兩地民眾宣導,據以爭取
自己所應有的權益。
離島建設條例修定的條文共有六條,包括第九條之一
、第九條之二、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以及第
十八條等。
省主席顏忠誠昨天特別指示所屬發布新聞稿,透過金
馬兩地媒體,將增訂後的條文宣導民眾知道,以爭取自
己所應有的權益。
福建省政府表示,這次條文的修正和增訂,較原條文
具體可行,尤其民眾對土地之申請發還和求償、水電比
照台灣本島、教育文化之保障以及兩岸交流台胞出入之
中轉等,均有明確之規範,有助於金馬兩地之長遠發展
。
省政府說,增訂條文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對土
地之發還、補償,行政院將訂定辦法辦理。條正之十四
條,離島用電用水,比照台灣本島平均費率收取,其營
運所產生之虧損,則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後,
編列預算撥補。
另外,有關修正第十七條文,省府說,澎湖、金門及
馬祖地區之教育文化應予保障,對金馬兩地人才之培養
,應由教育部會同
離島建設條例增修條文上路 攸關鄉親權益
- 200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