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大陸來馬與家人團聚的林平等三位大陸
人士,因涉及非法打工,昨天被強制出境,僱主將被處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而這三位大
陸人士,因團聚來馬而不能在春節與親人團聚,成了地
方除夕團圓的一件憾事。
林平、蔡元官以及陳孔鑾等三人,分別在日前由大陸
來馬與家人團聚,本月二日在板里水庫下方水池工程工
地工作時,被岸巡查緝隊、馬祖憲兵隊以及警調等單位
所查獲,經偵查後依法於昨天將三人由北竿機場經中正
機場強制出境。
警方說,這三位非法打工的大陸人士被強制出境之外
,依照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三條的
規定,僱主將可能被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十萬元以
下的罰金。
警方表示,大陸配偶來馬打工,立法機關目前雖然正
在檢討,但仍屬違法行為,希望僱主切莫僱用臨時居留
的大陸人士工作,以免觸法受罰。
當政府正在研討修法之際,是否應該在法律和情理之
間取得一個平衡點,社會有見仁見智不同的看法,但這
三位以團聚名義來馬的大陸人士,卻因非法打工,失去
了和親人團聚的機會,也成了地方除夕團圓的一件憾事
。
三大陸人士涉及非法打工 遭強制出境
- 200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