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鵬雄特稿】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
規定,在台灣本島與大陸地區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試
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自去年元月
開始,馬祖與大陸間的海運已經直航,飛機與船同屬交
通工具,理當在通航之列,若能爭取開闢馬祖-大陸空
中航線,不僅全面帶動馬祖相關行業,更是兩岸交流的
一大突破。
兩岸在相隔對峙數十年之後,因為金馬試辦小三通而
使得檯面上的交流正式開始,過去一年多,小三通雖然
沒有相當程度的進展,但至少交流之門已開,馬祖與大
陸直航的次數不斷增加,大陸的官方、民間人士也經由
此管道來到馬祖,可以預期,如果中央政策不生變,類
似的交流互訪將更為頻繁。
從金馬坐船到大陸和搭飛機去大陸有何不同?小三通
條文中所指的通航字眼裡應包含了海路與空路交通,既
然現在海運交通能和大陸間暢通,空中交通就指日可待
。如果空中交通開闢航線可行,未來更加快金馬與大陸
交流的速度,再搭配台灣人民得經由金馬地區赴大陸,
那將有無窮的發展潛力。
中央選擇在金馬試辦小三通,目的是不希望直接大三
通帶來政治、經濟層面的衝擊,在這種前
船能登「陸」飛機就能著「陸」 開闢馬祖大陸空中航線
- 20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