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全面展開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

  • 2002-02-28
 【本報訊】為減少火災發生及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連江縣消防局自今天開始將針對全縣四鄉五島應設置消 防安全設備之建築物實施全面消防安全檢查,請各類場 所管理權人接獲轄區消防分隊通知時主動配合檢查,以 維公共安全。  消防局表示,火災預防工作刻不容緩,管理權人即所 謂的業主往往因輕忽設置消防安全設備,致火災發生時 無法立即應變,因而造成重大傷亡及財物損失,依消防 法第六條規定,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 ,消防機關得依場所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  消防局同時表示,這次消防安全檢查除檢查各場所消 防安全設備外,若發現各場所有逃生通道堵塞及安全門 、安全梯堵塞不合規定事項將協助通報建築主管機關處 理。  消防局依消防法第九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應設置 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應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 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定期 報請消防機關備查。公民營各類場所管理權人也就是一 般所謂的業者,應及早籌編預算配合執行。  消防局進一步表示,今年度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 係以勸導改善為主,並給予充裕改善時間,經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