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核定三十人

  • 2001-01-09
 【本報訊】連江縣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公教人
員輔購住宅貸款名額經審查後已核定,共有三十人獲貸
,縣府人事室提醒獲貸人員於規定時間內向台灣銀行辦
理貸款,並簽妥貸款契約。

本縣第四期(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公教人員
輔購住宅貸款名額核定,共三十人,人事室表示,本期
貸款最高額度,按現行標準以本職職等為簡任二百二十
萬元、薦任一百八十萬元、委任一百五十萬元、利率年
息三厘五毫,貸款期限分二十年按月平均償還本息,並
由所在服務機關負責按月在應領之薪津項下扣除交原貸
款行庫;其經調職者,由原服務機關通知新服務機關繼
續按月扣繳,並副知貸款行庫及縣府。

第四期獲貸人員有:縣立醫院護士林玉鳳、民政局課
長陳玉堂、自來水廠技佐陳其運、自來水廠業務員王興
生、警察局督察員曹常盛、農改場辦事員劉用福、民政
局局長陳傳立、教育局督學朱秀國、監理所陳天金、南
竿鄉公所課員林寶霞、秘書室股長甘財寶、縣府秘書陳
寶銘、仁愛國小教師陳龍生、建設局課長劉剛、觀光局
局長柯木順、介壽國中小總務主任劉立寶、東引鄉公所
村幹事曹常仁、縣立醫院院長謝春福、東引鄉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