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選委會:鄉代、村長選舉廿一日起受理登記 

  • 2002-04-16
【本報訊】福建省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正式公告連江縣 第七屆鄉民代表暨第七屆村長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 、地點、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領取書表之時間及地點 、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依照公告,鄉代和村長 選舉自本月十七日至二十五日領表,本月二十一日至二 十五日登記。 縣選委會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條第三項、第 四項、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三 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十條第三項、同法施行細則第四 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九條、第四十 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公職人員選舉候 選人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設置辦法第一項第四款、第六 條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條第四款之規定,第七屆鄉民 代表暨第七屆村長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地點、 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領取書表之時間及地點,應繳納 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 依照公告,候選人申請登記起止時間,自四月二十一 日至四月二十五日止,共為五日。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 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登記地點在各鄉 選務作業中心。 領表時間為四月十七日起至四月二十五日止,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