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起兩年內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

  • 2002-03-18
【本報訊】好消息!為活絡不動產市場,連江縣稅捐 稽徵處昨天表示,自二月一日起兩年內,土地增值稅減 半徵收,欲辦理土地移轉者,請多利用這二年時間,將 可省下不少的稅賦。 為刺激景氣,活絡不動產市場,立法院於九十一年一 月十七日經三讀通過「土地稅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案 」及「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案」,並經同年 一月三十日總統公佈,二月一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根據修正通過條文,自今年二月一日起兩年內,一般 土地及自用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即一般土地由 現行的百分之四十、五十、六十分別降為百分之二十、 二十五、三十,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 稅率由現行的百分之十降為百分之五。 稅捐處表示,欲辦理土地移轉者,可多利用這減半徵 收兩年時機,將可為大家節省不少稅賦。 民眾若有土地移轉方面稅賦問題,可以向稅捐處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