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迎接即將來到的五月母親節,連江縣政府
為使地區母親均能歡度佳節,特訂頒母親節實施要點,
選拔模範母親並擴大慶祝,以表達政府對母親的關懷之
意。
依照母親節實施要點,選拔模範母親,分配南竿鄉二
名,北竿、莒光、東引鄉各一名,各鄉選拔模範母親事
蹟表請於四月十五日前報府一份,當選模範母親者於各
鄉慶祝活動中接受表揚,每名以縣長致贈匾額各一幀。
在慶祝活動方面,由各鄉自行遴選適當地點舉辦母親
節慶祝活動,並在活動中表揚模範母親,邀請地方單位
主官及民意代表參加,以示隆重。南竿鄉請縣長主持,
離島各鄉請鄉長代表縣長主持。另各鄉亦可依實際情形
,舉辦地區政經建設參觀活動,縣府也將酌予補助經費
。
有關模範母親的選拔,縣府訂定了選拔標準。
-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五十歲以上。
二、生育子女均係親自教養,並有正當職業,其品行
端正足為表率者。
三、個人無不良紀錄與嗜好,其子女無違法及不正當
行為者。
四、三年內未曾接受表揚者。
-特殊條件:
一、茹苦含辛,教育子女,對國家社會有貢獻且
母親節腳步近了 縣府特頒實要點 選拔模範母親
- 200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