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建議中央協助辦理事項

  • 2002-08-12
 (續昨)二、為有效解決馬祖兩大島嶼南、北竿間交
通問題及各項資源整合運用,擬於南、北竿間興建一座
跨海大橋,本縣已於八十七年完成南北交通改善可行性
研究規劃報告。

 三、前述兩項工程為馬祖發展觀光,永續經營重要指
標,惟本縣財源短拙,為利上述兩項工程順利推動,懇
請內政部一本關懷偏遠地區初衷,編列補助經費,以利
本縣儘速完成該兩項工程,圓滿達成預期目標。

 提案單位:建設局。

 余政憲部長表示:本案涉及相關部會,將召開協調會
解決。

 -請補助本縣改善台馬及島際海上交通運輸:

 一、新建臺馬輪

 二、新建五百噸級離島交通船

 說明:一、臺馬輪船齡已逾十七年,依我國法令規定
客船折舊年限為十八年,為維護台馬間離島交通運輸安
全並促進觀光發展及兩岸小三通需求,實有必要及時規
劃汰舊換新造船計畫。

 二、本縣雖有兩座機場,唯在濃霧時卻無法飛航,影
響旅客時程,亦對本縣極力發展觀光之目標難以推動,
所以必須要有舒適便捷之海上交通船舶作為替代,以維
台馬兩地旅客及貨物運輸順暢。

 三、九十一年度離島建設基金已補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