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消費者」?誰是「企業經營者」?
範例:馬祖大和航業公司向台灣某造船公司購買「閩
珠號」客輪乙艘,定期航行馬祖與馬尾間。今年元月間
,八閩旅行社在地區招攬遊客組成三十人左右的旅行團
,搭乘「閩珠號」赴大陸旅遊。
從以上在馬祖地區近來最常見的範例中,試問:依照
我國消費者保費法的定義,到底誰是「消費者」?誰是
「企業經營者」?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是發生消費關係過程
中的「主角」。但是,在消費型態日趨複雜的今日,到
底誰是「消費者」,誰又是「企業經營者」,往往難以
區別。因此,在開始探討消費者權益之前,何謂「消費
者」與「企業經營者」,當然有先予澄清的必要。
在揭開謎底之前,我們先討論何謂「消費行為」,依
照學者專家的說法,認為只有在消費者直接使用商品或
接受服務之行為的情形下,才屬於消費行為。換言之,
所謂的「消費」,是指不再用於生產的情形下的「最終
的消費」而言。事實上,這種說法不盡然適用於所有商
品或服務,仍然應該就實際個案來認定。
就前面所舉案例來說,大和航業向造船廠買船的交易
行為,大和航業固然
認識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之三 連江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
- 20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