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遲遲不來 軍事損害補償審查宜從寬從速

  • 2002-04-25
 【本報記者陳鵬雄特稿】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
害補償條例於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頒布,同年十一月
四日由行政院制定施行細則,八十九年到九十年馬祖共
有近二百件申請案至今僅核准十六件,比例明顯偏低,
遲來的正義卻遲遲不來,令人不得不質疑政府訂定本條
例以撫卹傷亡損害的誠意與決心。

 政府遷台之後,金馬地區隨之進入戰地政務期間,當
時因為軍事任務為先,不少勤務導致鄉親傷亡或財產損
害,軍管時代求償無門,如今地方自治,民意亟力爭取
政府應予傷亡損害者補償,立法的用意希望對已經造成
的遺憾有一些彌補作用。對金馬民眾而言,軍管期間因
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與台灣二二八事件的遺憾是抱
著同樣的心情,但政府處理態度上卻有極大的不同。

 根據統計,本條例受理申請期限內,馬祖地區合計一
百八十八件,至今審查核准僅十六件,而大部份未能排
入審查議程的案件是因為舉證不足,包括傷亡證明書、
戶籍資料不完整等,審查從嚴的角度讓大部份案件卡住
,國防部為此來馬召開多次協調會,地方政府為此亦多
次提出要求,無奈審查工作至今無法有所突破,原本希
望限期補償的德政,現在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