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莒記者陳樂團報導】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  
局馬祖服務處為激勵納稅義務人如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申  
報,將整理申報及繳納稅款重點,提供大家作參考。  
  
  一、辦理結算申報之期間及申報處所:  
  
  -期間: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五月三十  
一日止。  
  
  -申報處所:  
  
  (一)利用網際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  
申報網址為:http://tax.nat.gov.tw。  
  
  (二)非利用網際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  
,應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或就近  
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代收。  
  
  二、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附之資料:  
  
  納稅義務人不論使用簡式或一般申報書者,均免檢附  
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憑單,  
如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尚未收到或不慎遺失時,  
可向所得給付單位索取或要求補發,亦可透過網際網路  
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扣(免)繳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  
資料。  
  
  三、如何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  
  
  (一)納稅義務人須取得政府憑證管理中心核發的身  
分憑證(GCA憑證),才可以上網查詢課稅年度之扣  
免
    
        
    國稅局提供資訊 讓您輕鬆申報
- 20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