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樁陳年土地糾紛 曹原彰出面調解 順利展開協商

  • 2002-04-25
 【本報訊】兩樁陳年的土地糾紛,經立委曹原彰協調 之後,雖未圓滿解決,但雙方同意在修正的離島建設條 例中加入「土地補償」文字,將可以協商或可順利討回 應得的補償,以彌補長期被佔用的損失。  立委曹原彰為馬祖鄉親陳通武、袁妹弟祖產土地被台 電公司登記為所有,特於二十五日下午二點假立法院中 興樓第一會議室召開協調會,圓滿達成預期效果,與會 單位均派高層人員出席,連江縣政府民政局局長陳傳立 、地政所主任朱金寶、國防部唐上校、陸總部黃上校、 國營會陳視導、台電公司吳副處長等四人、馬祖區營業 處呂經理及陳情人等雙方雖有熱烈辯論,但均展現高度 誠意。  經過了兩個小時的反覆辯論,立委曹原彰為雙方達成 下列結論:  一、感謝連江縣政府、台電公司、國防部等單位派出 十多人參與這次協調會。  二、在情理上,未來請同情馬祖土地擁有者的處境和 過去長期受到的煎熬,對遲來的正義,政府機關單位應 以同理心給予最優惠的補償。  三、在法律上將依離島建設條例增修條文中第九條之 一,本條例適用於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 輔導條例第十四條之一適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