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公告及代管本縣南竿、北竿、
莒光共計三十六段無主土地,自九十一年六月二十日至
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止,為便利離島鄉親申請登記,地
政事務所自今天起,將每月巡迴各離島親自受理民眾申
請。
地政事務所表示,無主土地公告及代管期間一年內,
符合規定需聲請登記民眾,請在期限內檢具確實有效產
權憑證,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有關申請測量及登記應附之證明文件,地政事務所已
印製須知,歡迎民眾取駒lash;,為便利離島鄉親索取,地政
事務所也已分送各鄉公所協助提供,同時也提供範例參
考。
自七月份起,地政事務所將每月巡迴各離島,親自受
理民眾申請,以避免離島民眾舟車往返,南竿及旅台鄉
親則可直接至該所申辦。
各離島巡迴時間如后:
-東引鄉:七月十六日至七月十八日,八月六日至八
月八日,九月九日至九月十二日,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
,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六日,十二月二日至十二月四日
,地點於鄉公所會議室。
-莒光鄉:七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二十五日,八月十二
日至八月十五日,九月十七日至九月二十日,十月十四
日至十月十七日
縣府代管無主土地今起巡迴受理登記
- 200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