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一年度連江縣維護閩東傳統建築風貌
補助案業經公布,縣府同時發布有關工作期程,籲請所
有補助戶,在期程內按時施工,並如期報驗結案。
根據連江縣政府發布的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實施執
行期程有:
--七月四日至八月四日,填寫切結書,受理補助戶至
鄉公所填寫切結書後,即可進行施工。
--七月四日至八月十九日,限期施工準備,於公佈受
理補助戶名單後一點五個月內(八月十九日前),須完
成進料或拆除整理等相關施工前置作業,附證明照片或
文件通知鄉公所及城鄉工作室做成紀錄,否則取消資格
,並由候補名單依序候補。
--八月二十五日,候補名單抽籤,於本府城鄉工作室
進行候補名單抽籤決定遞補順序,若申請戶無法前來須
簽具委託書請他人代抽,如無委託人,由本府承辦人員
代抽。
-- 七月四日至十一月十九日,補助戶修繕施工期限
共四點五個月,一、補助戶進行修繕,並於工程進行中
及竣工後予以拍照存證,以利驗收。二、每月底前,可
依各案狀況舉行會勘:1 、了解工程進度;2 、技術
指導;3、完工報驗。
--十一月十九日以前,補助戶辦理報
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工作期程公佈
- 200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