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資料提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2002-07-09
(續昨)二、社會型計畫:

 (一)用人費用:

 1、每小時補助九十五元,且補助每人總額以不超過
每月一萬六千七百二十元(一百七十六小時)為原則。

 2、補助期限以審查結果為依據,最長為九個月。

 3、計畫執行單位應為工作人員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
健康保險,除工作人員自付額外,所需保費由本會補助
。工作期間補助每人每月保險費一千六百一十元,以實
報實銷為原則。

 三、經濟型計畫:

 (一)用人費用:

 1、每小時補助九十五元,且補助每人總額以不超過
每月一萬六千七百二十元(一百七十六小時)為原則。

 2、補助期限以審查結果為依據,最長為九個月。

 3、專案經理人:如計畫核定人數為十人(含)以上
者,計畫執行單位得於核定之人數內,申請設置專任之
「專案經理人」一人。其補助比照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
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具有
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補助三萬四千元;具有學士學士
或雖未具學士學位,如確實具有特殊專長及管理能力,
且曾任經理職務三年以上經驗,經審查委員會同意者,
每月補助二萬九千七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