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議縣市一級主管改為政務職

  • 2002-08-12
 【本報訊】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法,中央研議縣市級一 級主管改為政務任用職,連江縣長陳雪生昨天表示,這 是責任政治的表現,也較符合地方自治的精神,更是未 來地方施政的必然趨勢。  陳雪生表示,不論政黨輪替,或是新舊縣市長交棒伊 始,均以工作延續推動及執行為首要,考量人事問題需 要一年時間的組合,第二年再真正整合團隊出發。  陳雪生說,「人」的問題最難處理,復受限於文官制 度的任用,因此需要時間考核、整合,絕非接替即予撥 動,反而無濟事務延續及推動;同時,必須通盤考量, 考核執行與創新能力,再予調整組成新團隊,以發揮行 動力。  陳雪生表示,經過這個陣痛期是必然的,偶有不順暢 ,也是正常現象;但是經過這個歷程之後,也就是新團 隊機器延續再發動的時刻。  陳雪生強調,縣市一級主管研議改為政務職之後,與 縣市長同進退,做不好隨時準備下台,因有民意的壓力 ,工作態度自當積極。  縣市政府一級主管為局、科、室主管,職等為九至十 一職等,以文官制度任用,必須二級單位所屬相關職系 機關九職等主官任滿三年方可調升。地區九職等主官名 額及縣府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