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 2002-06-18
本報昨日一版刊載議會進行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二讀
的新聞內容中,關於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體育保健|
其他業務租金項下刪除應為五「十」萬元,非五「千」
萬元。因核校有誤,造成議會總預算審查困擾及讀者誤
解,特此更正,並予致歉。
      
                編輯部敬啟